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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为了提高本所律师的办案水平,规范本所律师的行为规则,有利于本所律师在社会上树立良好形象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》、《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执业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特制定本规定:
     一、本所加调律师要“懂法律、懂经济、懂外语、懂科技”。而且支持和鼓励律师参加各种社会团体、各类学术会议,进修、撰写论文,监督律师参加律协组织的学习。
    二、本所不定期地组织律师、律师助理进行业务学习和执业道德教育,组织律师学习职业道德、执业纪律规范和法律业务知识,总结、交流律师的工作经验。
     三、每次学习时间,律师及律师助理不得无故缺席,确不能出席的必须事先向主任或合伙人请假。
     四、本制度经本律师事务所合人会议解释,自发布之日起施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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