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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 为保证本所律师个人办案质量的不断提高,业务水平不断进步,集本律师事务所团队合作精神的整体之智慧,采各律师之专业所长,达到共同促进律师业务的规范化发展,共同维护“纵横天正”的品牌形象,特制定业务案件研讨制度,具体规定如下:
     一、凡本所律师承办的重大疑难案件均应提交业务会议进行研讨。参加业务案件研讨的律师,应对在研讨中所获悉的当事人秘密必须承担保密的义务。
     二、本所合伙律师所承办的案件不论案件大小、疑难程度,如需研讨时均应至少由二名以上的专职律师进行,共同确定诉讼思路和策略。
     三、专职律师、兼职律师对其所承办的案件需提交研讨时,不论案件大小、疑难程度,至少应由三名以上专职律师(其中至少一名合伙律师)进行合议,共同确定诉讼方案,进行证据分析、拟定代理或辩护提纲。
     四、本所全体律师遇有重大疑难案件,或拟作无罪辩护的刑事案件,应报主管业务的副主任批准,可提交全所律师业务会议讨论,以集中全所律师的智慧,保证重大疑难案件的正确处理。
     五、承办案件的律师拟将案件提交研讨时,可由该律师在本所律师范围内自愿组织其他律师给予协作和商讨。该项研讨可以定期或不定期举行,但应及时将研讨的主题和结果报主管业务案件的副主任备案。
     六、每两周的星期五下午为本所全体律师业务学习日,业务学习的主要内容为:
     1、新颁布法律法规、司法解释的学习;
     2、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;
     3、本所已往典型案件和报刊登载典型案件的研讨学习;
     4、本所律师之间就办案经验和办案心得的相互交流;
     5、传达司法机关和律师协会的有关精神;
     6、通报律师协会关于整顿和处罚的相关信息。
     七、本制度由本所主任或分管业务案件的副主任组织落实和监督施行。
     八、本制度由二○○二年一月一日起实行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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